2005年 第 11 期
总第 383 期
总第 383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作 者】
郑选宁
【作者单位】
甘肃庆阳市会计核算中心
【摘 要】
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准则》、《制度》)及基建财务管理的规定,事业单位基建项目会计核算一般采用在单位基本会计核算账务体系之外,另行开立账户并建立账务体系。其特点是一切基建项目资金收支都通过这个账户进行核算,资料一并保存,核算完整、有系统性、便于及时结算,能够准确提供基建项目的会计信息。但不足之处是把单位财务管理体系人为地割裂成两个各自独立的核算体系,使参与本级财政决算的拨款要通过基本账务核算体系结转,容易形成虚列支出。如果将基建项目会计报表与基本账务会计报告合并反映,会形成重复列报收支,反之,容易形成账外账。加之单位能在银行申请开户,这就给转移资金、私设小金库提供了机会,久而久之,会计监督就会失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