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33 期
总第 565 期
总第 565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作 者】
陈叶珍 徐丹琦
【作者单位】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台州 318000
【摘 要】
【摘要】本文以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这一完整的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解读2009年8月财政部发布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并针对相应的会计核算环节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会计确认基础 教育成本核算
一、《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解读
1. 确认基础改革是关键。会计确认基础由“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改为“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这是本次制度改革的关键所在。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校会计制度经历了数度改革,但确认基础始终未变,一直采用收付实现制。这是因为我国高校会计制度一直处于预算会计制度体系内,而在预算会计领域,收付实现制曾长期受到推崇,因为它容易理解、操作简单,且便于反映预算执行的结果,能满足预算管理的需要。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高等教育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会计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收付实现制确认基础框架下所产生的会计信息已无法满足多元化的信息需求,其缺陷暴露无遗。例如:不能全面反映高校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无法提供学生培养成本信息;无法提供高校绩效考评信息;无法满足会计信息国际交流需要等。从这个意义上讲,高校会计制度几乎所有的缺陷都源于收付实现制这一“瓶颈”。因此,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取代收付实现制是高校会计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