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33 期
总第 565 期
总第 565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作 者】
查方能
【作者单位】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黄冈 438002
【摘 要】
【摘要】现行会计准则对于固定资产定义、预计净残值计量、折旧计提范围等的规定与旧会计准则相比发生了变化。笔者认为在依据会计准则进行固定资产的折旧核算时,仍有部分内容如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范围、后续支出、预计净残值、账面价值的调整等方面需要完善与细化,本文对此予以讨论。
【关键词】固定资产 折旧计提范围 后续支出 预计净残值 账面价值调整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它以计提折旧的方式将其成本分摊计入各期的损益中。影响折旧核算的因素包括固定资产原值、折旧方法、折旧计提范围、预计净残值、后续支出等,为了使各期的会计损益更具有可靠性,必须完善、细化相关规定。
一、折旧计提范围
折旧额是每期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合理选择折旧方法、正确核定折旧的计提范围,才能准确核算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CAS4)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范围有时间范围、空间范围、加速折旧的适用范围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