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10年 第 33 期
总第 565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联用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

作  者
李俊 夏斌

作者单位
西京学院 西安 710123 西安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西安 710054

摘  要

      【摘要】本文将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结合,建立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评价模型,并举例进行了模拟评价与排序。评价结果扩大了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的信息量,有利于监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给市场传递了一个有关执业质量的信号,改善了审计服务的需求者与供给者之间的信息失衡状态。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   层次分析法   模糊综合评价法

      2006年,中注协正式下发了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其总体思路是:会计师事务所采取自愿的方式,按照规定条件向所在地省注协上报相关材料,省注协审核无误后上报中注协,中注协按照规定的办法对各省注协上报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分,按照分数排出全国前100名会计师事务所并向社会公布。此举拉开了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排序的大幕。中注协规定的方法简便实用,但存在的重大缺陷是:评价指标只包含总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注册会计师培训完成率、行业领军人才以及处罚与惩戒五个指标,信息量较小,忽略了其他许多方面的影响因素,比如注册资本规模、盈利能力、分红情况、纳税情况、管理人员素质等。这使得评价不够全面。鉴于此,构建一种新的评价方法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力进行排序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