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10年 第 30 期
总第 562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对我国财务会计报告名称的规范

作  者
(江苏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江苏镇江 212003)

摘  要

      【摘要】 本文针对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报告”、“财务报表”、“会计报表”基本概念混淆不清,名称用法较为随意的现象,提出了厘清这些基本概念、规范财务会计报告名称的建议。
  【关键词】 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报表   会计准则

      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名称,一直以来,传统习惯及会计实务中称为“会计报表”,2000年颁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开始称为“财务会计报告”,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也称为“财务会计报告”(或又称“财务报告”),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中则称为“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中又称为“财务报告”。显然,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基本概念有些混淆不清,名称用法较为随意。
  通过对维普中文科技期刊全文数据库的检索也说明了这一点,以“财务会计报告”、“财务报告”、“财务报表”、“会计报表”为题名检索,截至2010年6月底,称“财务会计报告”的有359篇,称“财务报告”的有2 670篇,称“财务报表”的有1 679篇,称“会计报表”的有2 239篇,其中,最具权威会计类期刊——《会计研究》杂志以题名检索2004年及以前发表的论文均称“会计报表”,2004年以后,称“财务会计报告”的有2篇,称“财务报告”的有44篇,称“财务报表”的有6篇。笔者在学习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觉得很有必要厘清这些基本概念,规范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