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10年 第 30 期
总第 562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经济学视角下林业税费改革问题研究

作  者
周经纬

作者单位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东莞 523808

摘  要

      【摘要】本文从经济学的角度探讨了林业税费的作用机理,分析了林业税费较重的原因,从而提出了降低林业税费的具体措施:规范林业税费制度、取消育林基金、将林业税费制度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完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立涉林收费长效约束机制。
      【关键词】经济学  林业税费   木材

      一、问题的提出
  林业投资周期较长、风险大,政府应该给予税收优惠。为了扶持林业的发展,近年来政府相继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例如2006年农业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林业税费中的农业特产税征收正式成为历史。同时,降低育林基金和维简费的计费基价,提高“两金”(育林基金和维简费)返还比例等,目的也是帮助林业经营者增收减负,调动林业经营者的生产积极性。然而,在实际执行中这些政策往往难以真正落实,使得这些税费减免优惠常常流于形式。例如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的规定,目前涉及林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主要有林业保护建设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费等9项。然而各地向林业经营者收取的税费名目繁多,如林业养路费、护林防火费、采伐设计费、木材检测费、乡镇管理费、市场管理费、国有土地使用费等等。结果,虽然表面上看税负减少了,但实际交纳的费用却增加了,形成了以费为主的林业税费格局。过高的税费降低了林业的投资回报率,挫伤了林业经营者的积极性,不利于林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