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10年 第 30 期
总第 562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调整经济结构、发展低碳经济的税收政策分析

作  者
曹建新(教授) 董瑞超

作者单位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广州 510640

摘  要

      【摘要】本文认为,利用税收政策鼓励经济结构调整是发展低碳经济的一条有效路径。基于此,本文对各国低碳经济发展实践进行了回顾,并提出了实施有关税收政策的具体建议,以期为有关方面提供参考。
      【关键词】低碳经济   经济结构调整   税收政策

      一、各国低碳经济发展实践
  各国的低碳经济政策主要集中于开征碳税、进行财政补贴和实施税收优惠等方面。其中,开征碳税被发达国家认为是富有成效的政策手段。碳税是一种混合型税种,它的税率由能源的含碳量和发热量决定。不同的能源会有不同的税负,低碳能源的税负要小于高碳能源的税负。近几年,英国、美国、丹麦、挪威、瑞典等发达国家对燃烧会产生CO2的化石燃料开征碳税。政府对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经济行为给予补贴,这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经济手段。如英国的电力供应者被强制要求提供一定比例(由2005 ~ 2006年的5.5%提高到2015 ~ 2016年的15.4%)的可再生能源,与此同时给予电力供应者一定的补贴;丹麦在能源领域对绿色用电和近海风电实施定价优惠、对生物质能发电进行财政补贴等以推动可再生能源进入市场;加拿大自2007 年起对环保汽车购买者提供1 000 ~ 2 000加元的用户补贴,鼓励本国消费者购买节能型汽车,减少CO2排放。为了促进低碳经济发展而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措施。如在英国,如果与政府签署气候变化协议的企业达到了协议规定的减排目标,就可以减免80%的碳税;美国政府规定,可再生能源相关设备费用的20% ~ 30%可以用来抵税,可再生能源相关企业和个人还可享受10% ~ 40%额度不等的减税优惠;欧盟国家如英国、丹麦等对可再生能源不征收任何能源税,对个人投资的风电项目免征所得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