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08 期
总第 448 期
总第 448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王卫东
【作者单位】
福建建阳农业工程学校 福建建阳 354200
【摘 要】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用交易性金融资产替代了旧会计准则中的短期投资,相应的会计核算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本文主要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和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时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核算的衔接问题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交易性金融资产 短期投资 核算 衔接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其特点是:①必须有活跃的市场报价,这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基础,也是随时变现的前提;②以赚取价差为目的,反映的是管理者的意图。企业在需要周转资金或更有利的投资机会出现时,可以随时将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证券市场上出售。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下设“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两个明细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替代了旧会计准则中的短期投资,相应的会计核算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新旧会计准则中有关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简称“新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简称“旧准则”)中,有关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短期投资的会计处理差别很大,具体的规定参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