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6 期
总第 477 期
总第 477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作 者】
张超 曾祥胜
【作者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
【摘 要】
【摘要】商业贿赂是阻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法制社会建设的一大障碍,而法务会计则是市场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完善的产物。本文通过对商业贿赂证据的特性进行分析,尝试从法务会计的角度收集商业贿赂证 据。
【关键词】商业贿赂 法务会计 证据
商业贿赂行为的手段多样,方式隐蔽,主体身份复杂,犯罪分子具有一定的反侦查、反审讯能力,这使得商业贿赂案件证据发现难、收集难。因此,商业贿赂案件的证据收集,便成为当前反商业贿赂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笔者认为,只有将传统的审计查账手法和现代的证据侦查手段相结合,才能收集到最有力的商业贿赂证据,而两者的完美结合就是法务会计的侦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