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6 期
总第 477 期
总第 477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作 者】
余砚新
【作者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
【摘 要】
【摘要】 本文借鉴现代公司治理理论,重点分析了特殊委托代理关系下我国信托公司治理机制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我国信托业的实际情况,设计了我国信托公司治理机制,并从内部和外部治理两个层面完善了信托公司的运行机制。
【关键词】 信托公司 公司治理 委托代理关系
我国的信托公司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经历了数次整改,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信托公司治理机制的不健全是阻碍信托公司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信托公司治理机制的建设迫在眉睫。
一、基于委托代理关系的现代公司治理理论
现代公司制中存在着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经理层控制权的两极委托代理关系。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和机会主义行为,难免会出现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按照委托代理理论的观点,要解决委托代理问题就要设计一种激励约束机制,促使代理人采取适当的行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委托人的目标。在现代公司制中,这种激励约束机制就是所谓的“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