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12 期
总第 494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股票期权会计问题研究

作  者
杨昌红 李淑琴

作者单位
石家庄经济学院

摘  要
      一、股票期权的费用确认问题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规定,对于设置行权价格的股票期权,管理层若要行权必须按照行权价格支付相应金额款项给企业,企业按收到的现金和在等待期内按公允价值分摊的费用一起转入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这样处理不仅造成了费用的多计,也使股本和资本公积未能按公允价值反映。笔者认为,企业在等待期内按公允价值合理分摊,在行权日按实际的行权份数计入股本,按实际行权的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股本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按实际收到的款项计入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倒挤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同时,把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与在行权日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差额冲销掉。这样处理不仅不会造成费用的多计,而且使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能够按公允价值反映,与现行会计准则中提倡的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思路能够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