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19 期
总第 671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情况下投资收益核算之改进

作  者
陈丁琨

作者单位
(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 361012)

摘  要

      【摘要】按照现行会计准则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情况下,计算摊余成本时要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从而会影响利息收入。笔者认为,以上规定存在一些缺陷,本文结合实例对此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改进建议。
【关键词】持有至到期投资   减值   摊余成本

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债权性投资一般被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它具有到期日、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特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凡有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将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确认减值损失。但在实务中,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相关利息的确认问题一直是该金融资产核算上的难点。
一、案例设计
本文试结合实例对会计准则规定的账务处理方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加以说明。
例:2007年1月1日,XYZ公司从活跃市场上购入甲公司发行的6年期债券,面值4 000 000元,票面年利率6%,每年12月31日付息,本金最后一次支付。XYZ公司预计甲公司不会提前赎回,支付的购买价(包括交易费用)为4 203 000元。
XYZ公司在债券持有期间发生下述事项:
(1)2008年末收到240 000元利息,但2008年末有客观证据表明甲公司发生了严重的财务困难,XYZ公司预期到期只能收回面值70%的本金和未来全额利息。
(2)2009年末、2010年末分别收到240 000元利息。2010年末客观证据表明甲公司财务状况显著改善,偿债能力有所恢复,XYZ公司预计到期能收回面值90%的本金和未来全额利息。
(3)2011年末XYZ公司收到利息240 000元。
(4)2012年末XYZ公司收到利息240 000元和90%的面值3 600 000元。
二、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投资成本的相关规定
会计准则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成本的确认中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并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企业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应当考虑金融资产或负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后续计量中,企业在计算其摊余成本时应对初始确认(成本)金额做以下调整: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按上述规定,设该债券实际利率为r,则可列出等式:
240 000×(1+r) -1+240 000×(1+r) -2+240 000×(1+r) -3+240 000×(1+r) -4+240 000×(1+r) -5+(240 000+4 000 000)×(1+r) -6=4 203 000(元)
采用插值法,可以计算出:r=5%。XYZ公司所持债券发生减值时各期摊余成本和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计算见表1。

 

 

 

 

 

 


三、关于金融资产投资收益的准则规定及存在的问题
假如上例中XYZ公司所持债券不发生减值,各期摊余成本和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计算见表2。   表 2                       金额单位:元 

 

 

 

 

 


由表2可知,企业在持有期间各期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计算,计入投资收益。按债券票面金额及利率计算的当期应收利息与投资收益差额,作为利息调整摊销。因此,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各期投资收益实质上是企业在持有期间总收益(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总额扣除溢折价后的净额)根据各期初“摊余成本”大小进行分配。
但准则规定,在计算各期摊余成本时需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见表1)。这样,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损失将影响摊余成本,从而影响各期利息收入金额。笔者认为准则这样处理并不妥当,因为准则要求企业按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并抵减当期摊余成本,那么此时计算的投资收益与企业在不发生减值情形下计算的投资收益(见表2)二者间差额,正是资产减值额与实际利率的乘积,即本金减值所引起的相应利息减值损失额,如2009年二者间利息收入差额49 360.63元(207 090.38-157 729.75),由于是利息(收益)减值而非本金减值,因而不能将该差额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该科目用于核算投资成本减值,但投资成本已按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将此差额作为利息减值计提相应减值准备,也是欠妥的。首先,企业做出未来利息能全额收回(如本例中应计利息未发生减值)的判断还据此计提减值准备,这与《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CAS8)的规定相悖。其次,应收利息与持有至到期投资是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其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采用的计量基础也不完全相同。由于利息收入金额远小于本金(投资成本),未来利息收入无法收回的可能性远比本金无法收回的可能性小,未来利息能否收回也需要由企业重新做出判断,不能据此计提减值准备。
XYZ公司所持债券发生减值情况下按照准则规定的账务处理结果(如表1)将出现少确认投资收益138 411.14元(持有期间利息收入累计差额138 411.14=1 237 000-1 098 588.86)。因此,有必要对准则在计算各期摊余成本时需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这一规定做出调整。
四、对会计准则规定的改进建议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用来核算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成本(金额)及持有期间摊余成本的。在持有期间各期利息收益则是按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计算,通过“应收利息”与“投资收益”科目核算。金融资产投资成本(本金)减值是投资方根据当期实际情况做出的判断,其预计的资产减值只会影响未来利息收入收回的可能性,但不应影响利息收入和利息调整金额的计算(在确定实际利率时也是如此,准则规定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不因为发生减值影响重新计算调整)。投资方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应对“应收利息” 收回的可能性加以判断,若预计发行人到期无力偿还的,应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因“应收利息”是企业应收款类科目)。因此,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后续计量中,计算各期摊余成本时不应扣除已发生的投资成本(本金)减值损失,这样无论发生减值与否都不影响投资收益的计算。
经过改进,上例中XYZ公司所持债券各期摊余成本和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计算见表3。
   表 3                       金额单位:元 

 

 

 

 

 


注:∗数字考虑了计算过程中出现的尾差(表2同);*数字是各年重新计算减值准备后应补提的减值额。
各年相关会计处理为:
(1)2008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收入,收到当期利息。借:应收利息240 000;贷:投资收益208 657.50,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31 342.50。借:银行存款240 000;贷:应收利息240 000。
2008年末甲公司发生了严重的财务困难,XYZ公司预期到期只能收回面值的70%本金和利息, XYZ公司计提减值准备时,重新计算2008年末持有至到期投资现值=240 000×(P/A,5%,4)+2 800 000×(P/F,5%,4)=3 154 595.05(元);此时现值与摊余成本的差额为987 212.45元(4 141 807.50-3 154 595.05),确认为本期的减值损失。会计处理为:借:资产减值损失987 212.45;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987 212.45。
(2)2009年12月31日,正常确认利息收入,收到当期利息。借:应收利息240 000;贷:投资收益207 090.38,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32 909.62。借:银行存款240 000;贷:应收利息240 000。
2009年末XYZ公司预期到期只能收回面值的70%本金这一状况没有发生改变, XYZ公司计提减值准备时,重新计算2009年末持有至到期投资现值=240 000×(P/A,5%,3)+2 800 000×(P/F,5%,3)=3 072 324.80(元);此时现值与摊余成本的差额为1 036 573.08 元(4 108 897.88-3 072 324.80),确认为本期的减值损失,2009年应补提减值准备49 360.63元(1 036 573.07-987 212.45)。借:资产减值损失49 360.63;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49 360.63。
(3)2010年末确认利息和收到利息及根据2008年末所做的减值判断应计提减值准备(51 828.65)分录与2009年相似,此处省略。
由于2010年末XYZ公司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到期能收回面值的90%本金,重新计算2010年末持有至到期投资现值=240 000×(P/A,5%,2)+3 600 000×(P/F,5%,2)=3 711 564.63(元)。此时现值与摊余成本的差额为362 778.14元(4 074 342.77-3 711 564.63),确认为本期末的减值损失余额。所以应转回上期累计多提减值725 623.59元(987 212.45+49 360.63+51 828.65-362 778.14)。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725 623.59;贷:资产减值损失725 623.59。
(4)2011年末确认利息和收到利息分录与2009年相似,此处省略。重新计算2011年末持有至到期投资现值=240 000×(P/A,5%,1)+3 600 000×(P/F,5%,1)=3 657 142.86(元),此时现值与摊余成本的差额为380 917.05元(4 038 059.91-3 657 142.86),确认为本期末的减值损失余额,2011年应补提减值准备18 138.91元(380 917.05-362 778.14)。借:资产减值损失18 138.91;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18 138.91。
(5)①2012年应计提减值准备=400 000-380 917.05=19 082.95(元)。借:资产减值损失19 082.95;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19 082.95。②2012年末确认利息。借:应收利息240 000;贷:投资收益201 940.09,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38 059.91。③2012年末收到本利共3 840 000元,并转销减值。借:银行存款3 840 000,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400 000;贷:应收利息240 000,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4 000 000
主要参考文献
1. 张志凤.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会计实务模拟试题.财会月刊,2012;10
2. 肖勇.浅析金融资产准则制定的背景、意义及影响.现代商业,2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