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3 期
总第 655 期
总第 655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作 者】
邓亦文(教授)
【作者单位】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商学院 长沙 410205)
【摘 要】
【摘要】合并财务报表工作底稿中有关递延所得税调整分录的编制是个难点,如不解开这一症结,就会妨碍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工作的开展。本文以实例的形式,结合所得税会计的基本原理,阐述了递延所得税调整分录的编制思路,以期对广大财会人员有所裨益。
【关键词】合并财务报表 递延所得税 调整分录
企业集团内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相互之间因销售商品等会形成存货或固定资产,母公司在编制整个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工作底稿时,涉及内部交易资产(存货、固定资产)相关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调整分录的编制问题。对于这一问题,许多财会人员感到非常棘手。为此,笔者在本文中通过列举实例,理性地分析了这一调整分录的编制过程,旨在为广大财会人员正确地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提供参考。
一、内部交易存货相关递延所得税调整分录的编制
企业集团内部发生存货购销交易,如果购买方至报告期末尚未将该批存货售出企业集团,则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工作底稿时,除抵销内部存货交易未实现的销售利润(或销售亏损)外,还需比较该批存货报告期末的账面价值与其期末的计税基础,看其是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还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及它们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应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予以确认,需要编制相关递延所得税的调整分录。现举例分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