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16 期
总第 620 期
总第 620 期
财会月刊(上)
参考资料
【作 者】
王 璐 孙 娜
【作者单位】
(黄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安徽黄山 24502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 100007)
【摘 要】
【摘要】《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布满足了税收征管部门以及银行信贷对于小微企业会计信息的需求,但其违背了会计的稳健性,影响到财富在小微企业自身和外部利益集团的分配;在经济紧缩背景下,促使小微企业的存续更加依赖于资金外部供给,无助于小微企业内部管理和风险意识的提高。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 利润 现金流
“生存之会计”与“增长之会计”,是两种不同的西方会计理念。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保罗·鲁特曼1992年9月在牛津大学的讲话中指出,英国企业追求短期的投资回报最大化,会采取各种财务数据处理方法以获得最佳利润,因此是为了增长的会计;而德国为了生存的会计,则体现出各种隐瞒利润的方法(隐瞒利润是为了对可能到来的困难提前做好准备),这种观点背后隐藏的是德国对于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员工、顾客及股东等)的重视。企业首先应当考虑的是生存,所以,审慎要重于利润。当然,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非是税收驱使,但无疑会给税收带来长期的优势。
我国新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旨在通过规范小企业会计核算促进其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强化税收征管。那么,基于税收驱动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否能达到加强小企业管理、提高其经济效益的目的?对于谨守本分的价值创造型小企业而言,《小企业会计准则》是更好协助企业生存还是一味鼓励企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