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16 期
总第 620 期
财会月刊(上)
参考资料
新《医院会计制度》关于固定资产核算的变化与建议

作  者
文孟婵

作者单位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长沙 410205)

摘  要

      【摘要】在2011年发布的新《医院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的核算较以前有显著变化。本文就医院购置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售后租回固定资产三种情况探讨了新的处理方法,并就其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医院会计制度   固定资产   核算

      2011年1月18日,财政部会同卫生部等有关部门同步推出了医疗机构财务、会计、注册会计师审计等五项新制度。其中,新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于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这次推出的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的核算较以前有明显变化,包括固定资产的标准、固定资产折旧、基金科目、固定资产处置等。
新《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1 000元及以上(其中,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 5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以下就医院几种固定资产相关业务的核算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