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11年 第 21 期
总第 589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能源审计理论研究、实施现状及相关建议

作  者
沈剑飞1(教授) 谢喜梅2 李国政2

作者单位
1. 华北电力大学培训学院 北京 102206 2. 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北京 102206

摘  要

      【摘要】本文首先提出了广义受托责任的确立是能源审计得以发展的动力,在厘清环境审计、资源审计和能源审计区别的基础上,提出了能源审计的定义。之后从主体、范围、类型和形式四方面阐释了能源审计的基本特征,再以美国、英国和德国为例简要介绍了国外能源审计的发展情况。最后本文列示了我国目前能源审计在理论和实务两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并且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能源审计   广义受托责任   基本特征   实施现状

      一、能源审计的本质
  1. 能源审计产生的内在动力——广义受托责任的确立。事物的发展形式有两种,破旧立新和继往开来,审计的沿革应当归属于后者。可以说公共受托责任从无到有与由弱至强的变化造就了国家审计从最初的“听其会计,掌逆群吏之治”发展到今日的“免疫系统”,正是公共受托责任边界的扩充和形式的更迭丰富了国家审计的内容 。绩效审计的提出改变了原先审计只是纠偏而无法择优的角色定位,对效率与效果的双重考量更是强化了审计的作用。然而,现有绩效审计的实施大多集中于国家投资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方面,本质上还是一种对财务资源受托责任的认定与解除。随着经济发展,人与环境的冲突与矛盾愈加激烈,在与环境和谐中求得发展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在这样的背景下,环境审计、能源审计和资源审计等新型审计理所当然地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