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19 期
总第 515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的填列

作  者
陈 锷

作者单位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摘  要
  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期末余额一般是根据明细账和总账的一个或几个会计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分析填列。在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下,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期末余额应根据“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但是对于其期末余额具体怎样计算,多数教材未阐述清楚。笔者认为,对于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期末余额,应根据不同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的方法而采用不同的填列方法。
  一、期末(12月)资产负债表 “未分配利润”项目的填列
  企业通常是在12月末对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现举例说明期末(12月)资产负债表 “未分配利润”项目的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