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12 期
总第 386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小议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会计核算方法

作  者
胡洪波

作者单位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摘  要
    财政部于2003年11月7日印发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公司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财会[2003]32号)。该文件未对证券公司承担风险和报酬的资产管理业务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明确规范,导致各证券公司2004年年报中对资产管理业务的会计核算和披露方法各不相同。目前,资产管理业务基本上都由证券公司承担风险和报酬,因此笔者拟就该类资产管理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作一探讨。
  目前,证券公司承担风险和报酬(本文中主要指保本保底)的资产管理业务的会计核算及披露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1.账内核算表外反映,仍将其视同不承担风险和报酬的情况处理,并且未核算受托资产浮动亏损(即跌价准备)和已实现未结算资产管理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