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7 期
总第 371 期
总第 371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作 者】
于声涛
【作者单位】
山东烟台
【摘 要】
一、资产负债表的中竖线应为平行线
我国资产负债表采用的是账户式格式,其中竖线的变化经历了“平行线”、“单竖线”、“平行线”三个阶段。1988年以前国营工业企业的资金平衡表采用的是平行线,那时的资金平衡表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设计为三段平衡,即固定资产和固定资金、流动资产和流动资金、专项资产和专项资金各自平衡。1989 ~ 2002年间的资金平衡表和资产负债表采用的是单竖线。当时企业改革使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化且资金使用相对灵活。1993年我国会计制度大变革,企业资金平衡表改为国际上通用的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的中竖线仍沿用单竖线。而在2002年生效的《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指南)》及之后出台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公司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小企业会计制度》中,资产负债表的中竖线又恢复为平行线。
笔者认为,不论是资金平衡表的三段平衡、总体平衡,还是资产负债表的总体平衡,其账户式结构均是建立在复式记账的理论基础——会计恒等式之上的,其左方的资产(资金占用)总额始终与右方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资金来源)总额保持平衡,因此资产负债表的中竖线应为平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