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7 期
总第 371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会计核算中心的几种控制手段

作  者
熊英英 万 茵

作者单位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摘  要
  设计内部控制制度应以内部控制的目标为出发点,内部控制目标可为企业合理保证: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确保企业遵循法律和规章的各项规定。根据会计核算中心在财政体制改革中的定位,可以将会计核算中心内部控制的目标具体表述为:①为会计核算中心开展业务活动的效率和效果提供合理保证;②向各预算单位及时提供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③加强对各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收支合法性和合理性的监督。为了达到内部控制目标,会计核算中心必须采用以下几种行之有效的控制手段。
  1.原始凭证审核的授权控制。会计核算中心根据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的预算单位开支标准、用途来决定对该开支项目是接受办理还是拒绝办理,而这需要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为了提高原始凭证审核的有效性,有必要根据原始凭证所涉及事项的性质和金额,在会计核算中心的各级人员之间恰当地划分审核权限。例如,对于金额在1 000元以下的开支项目,可以由基础会计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加以审核;对于金额在1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的开支项目,可以由会计主管加以审核;对于金额在10 000元以上的开支项目,则应由会计核算中心主任审核等等。通过对原始凭证审核的授权控制,可以使会计核算中心各层次的人员都能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并加强对重要事项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