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11 期
总第 421 期
总第 421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刘 荣
【作者单位】
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摘 要】
【摘要】跨国经济交易中的关联方转移定价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有关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的规范主要包括税务调整和会计信息披露。本文在分析跨国关联方转移定价的动因及主要形式的基础上,探讨如何从税务调整和会计信息披露两方面规范关联方转移定价。
【关键词】关联方 转移定价 税务调整 会计信息披露
一、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的动因
我国于1997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中规定:“在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本准则将其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本准则也将其视为关联方。”由此可见,关联方的认定范围具体包括: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他企业或受其他企业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受主要投资者、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