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2 期
总第 394 期
总第 394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袁太芳
【作者单位】
江西赣南师范学院
【摘 要】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或后进先出法确定其实际成本;按照计划成本核算的,应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存货按计划成本核算和按实际成本核算各有优缺点。按计划成本核算,可以考核存货采购或生产部门的工作业绩,但会影响领用或发出存货实际成本计算的及时性、准确性。按实际成本核算,可以提供及时、准确的存货实际成本数据,但不便于考核存货采购或生产部门的工作业绩。
为方便讨论,笔者引用下例并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出不同计价方法下的存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