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20 期
总第 552 期
总第 552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俞小波 周信友
【作者单位】
南京金石城会计师事务所 南京 210018 南京市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 南京 211500
【摘 要】
【摘要】本文结合实际操作中的经验,对如何简便计算汇率折算差额提出自己的见解并举例说明,以简化外汇收支情况表的编制。
【关键词】外币结算交易 外汇收支情况表 汇率折算差额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财政部文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外汇内容表”的通知》(汇发[2002]124号)的规定,“外汇收支情况表(简称外汇表)反映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企业、机构、个人进行的经济交易以及与境内企业、机构、个人进行的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外币计价、结算交易。所有交易均按实际发生金额记录。金额单位一律使用美元计价,非美元币种的外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2月31日外汇汇率进行折算”。由于大部分企业缺乏编制外汇表的编表系统,需要在企业众多的会计资料中分析整理出涉外经济交易的发生额及余额,对于涉外经济交易发生多的企业来说,工作量较大。如果企业涉外经济交易主要采用美元以外的外币结算,或者美元与非美元币种的外币结算交易混杂发生,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的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时都将外币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不会在折算为人民币的同时再折算为美元记录。如果不将非美元币种的外币结算交易在发生时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为美元记录,而在年末编制外汇表时再来查找每项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并折算为美元,根据公布的12月31日汇率对美元余额进行调整,差额记入“汇率折算差额”项目,这会增加非美元币种的外币结算交易发生多的企业的工作量,如果中间再夹杂人民币、美元与非美元币种的外币互相购买对外支付,编制外汇表将变得更为复杂,极易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