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6 期
总第 442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新型寿险合同分拆核算及其影响

作  者
王盈 刘觅

作者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摘  要

      【摘要】新会计准则对于新型寿险合同中的储蓄投资成分提出分拆核算的要求,这将对原会计核算模式产生冲击,成为保险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焦点。本文认为新型寿险合同只有分拆核算才能使收入要素确认更符合其本质,并简要分析新型寿险合同会计处理的改变对保险公司造成的影响。
  【关键词】会计准则   新型寿险合同   分拆核算模式

      与传统寿险合同相比,新型寿险合同属于同时包含保险成分与储蓄投资成分的混合保险合同,特点在于保费收入中只有一部分属于风险保障费用,另一部分保费则是投保人委托保险公司投资理财的本金,这部分本金类似于投资基金或银行存款,对其开设专门的独立账户进行管理。新型寿险合同的性质及特点决定了其会计核算具有特殊性,涉及的主要问题就是合同中储蓄投资成分的分拆核算。
  一、中外会计准则关于混合保险合同分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