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03 期
总第 433 期
财会月刊(综合)
借鉴与参考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相关问题研究

作  者
张 鑫1 张 磊2 吕 亮1

作者单位
1. 中国地质大学管理学院 武汉 430074 2. 河南百业会计咨询有限公司 郑州 450052

摘  要

      【摘要】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已在上市公司实施。本文将介绍该准则的变迁背景,并与原《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进行比较,以分析新准则实施对企业会计的影响。
  【关键词】会计准则   非货币性资产   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的变迁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以及企业经营方式的不断变化,研究、制定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准则,规范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披露,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1994年,财政部决定以“易货贸易”为题立项,并成立项目组,着手研究、制定相关会计准则。1995年,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对易货贸易会计准则的范围加以扩张,并更名为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准则。1996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征求意见稿)》。1998年5月,财政部开始草拟该准则草案,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多次修改,终于完成《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于1999年6月28日正式发布,并自2000年1月1日起在我国所有企业执行。2001年1月18日,财政部根据准则执行的情况和经济环境的变化,对该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名称仍为《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以下简称“原准则”),自2001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企业执行。该准则淡化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对于防止企业利用非货币性交易操纵利润、限制部分关联方交易、打击证券市场上的投机活动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