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35 期
总第 567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暂估材料会计处理之我见

作  者
余 念

作者单位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江苏徐州 221116

摘  要

      【摘要】计划成本法下暂估材料的会计处理直接影响到发出材料成本的核算。本文探讨了暂估材料成本差异的核算,通过分析其对当期发出材料成本的影响,认为现行暂估材料的会计处理比较符合实际。
  【关键词】暂估材料   会计处理   材料成本差异率   发出材料成本

      一、暂估材料现行会计处理方法
  暂估材料是指企业购进的,到了月底料已入库而结算凭证未到,为保证会计核算的及时完整,在会计处理时按合同价或计划成本入账的材料。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二章第四条规定,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①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