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35 期
总第 567 期
总第 567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余 念
【作者单位】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江苏徐州 221116
【摘 要】
【摘要】计划成本法下暂估材料的会计处理直接影响到发出材料成本的核算。本文探讨了暂估材料成本差异的核算,通过分析其对当期发出材料成本的影响,认为现行暂估材料的会计处理比较符合实际。
【关键词】暂估材料 会计处理 材料成本差异率 发出材料成本
一、暂估材料现行会计处理方法
暂估材料是指企业购进的,到了月底料已入库而结算凭证未到,为保证会计核算的及时完整,在会计处理时按合同价或计划成本入账的材料。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二章第四条规定,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①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