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35 期
总第 567 期
总第 567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刘林萍
【作者单位】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江苏徐州 221116
【摘 要】
【摘要】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明确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是否包含暂估款项,目前各企业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方法各异。本文研究了当前企业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的三种常用方法,对其利弊进行了分析和比较,认为将暂估料款包含在内的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方法较其他两种计算方法更适于在实务中推广运用。
【关键词】暂估料款 材料成本差异率 材料成本差异
(一)
在物资采购核算中,对材料已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未到的采购业务,企业在月末通常按材料的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料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冲回,收到票据后再按正常程序记账。但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却出现了几种计算口径不同的方法。本文将举例对目前常用的三种计算方法进行分析,以找到最适合实际操作的计算方法。
例: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2010年6月初,其“原材料”账户借方余额为20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借方余额为500元。6月15日,A公司购入甲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货款金额为10 000元,材料计划成本为10 100元,甲材料已验收入库,发票和结算账单均已收到。A公司收料时的账务处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