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10 期
总第 452 期
总第 452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作 者】
李敬锋
【作者单位】
山东聊城
【摘 要】
有的商业批发企业在购进商品时可获得供应商提供的商业折扣,而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或清单上是按单品一一列示折扣前的总价,按总额一笔列示商业折扣。按会计准则的规定,这部分商品应按折扣后的金额入账。但商业批发企业经营的商品品种规格较多,在各品种规格间分摊商业折扣的计算工作量较大。笔者认为可在“库存商品”账户下增设“商业折扣”明细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