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08 期
总第 446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小议附销售退回条件的销售商品会计处理

作  者
王 霞

作者单位
四川自贡

摘  要
  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中级会计实务》(经济科学出版社)中,谈到附销售退回条件的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并列举了例题来解释。例题如下:甲公司是一家健身器材销售公司。2007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健身器材5 000件,单位销售价格为500元,单位成本为400元,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2 5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425 000元。协议约定,乙公司应于2月1日之前支付货款,在6月30日之前有权退回健身器材。健身器材已经发出,款项尚未收到。假定公司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该批健身器材退货率为20%;实际发生销售退回时有关的增值税税额允许冲减;不考虑其他因素。
  根据上述资料,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①1月1日发出健身器材时,借:应收账款2 925 000元,贷:主营业务收入2 500 0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25 000元。借:主营业务成本2 000 000元;贷:库存商品2 000 000元。②1月31日确认估计的销售退回,借:主营业务收入500 000元;贷:主营业务成本400 000元,应付账款100 000元。③2月1日前收到货款时,借:银行存款2 925 000元;贷:应收账款2 925 000元。借:主营业务成本400 000元,应付账款100 000元;贷:主营业务收入500 000元。④6月30日发生销售退回,实际退货量为1 000件,款项已经支付。借:库存商品400 0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 000元,应付账款100 000元;贷:银行存款585 000元。如果实际退货量为800件,借:库存商品320 0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 000元,主营业务成本80 000元,应付账款100 000元;贷:银行存款468 000元,主营业务收入100 000元。如果实际退货量为1 200件,借:库存商品480 0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 000元,主营业务收入100 000元,应付账款100 000元;贷:银行存款702 000元,主营业务成本80 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