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8 期
总第 484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计提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之我见

作  者
沐红英

作者单位
上海电视大学 上海?摇 201200

摘  要
   确认期末存货跌价准备最关键的一环是确定存货的期末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如何计算呢?《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不同的存货的计价方法有所不同:对于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应当以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的存货估计售价减去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的市场价格下降,若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产成品的成本的,则该材料仍然应当按成本计量;若材料的市场价格下降,则表明该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此时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用其所生产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来确定。
  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探讨:①对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如果这种材料同时可用于多种产品的生产,而这些产品的期末可变现净值有的高于成本,有的低于成本,那么企业到底是否应该对此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呢?②如果用于生产产品的材料本身的价格没有发生变化,而产品的市场价格下降,致使产品的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而对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合理或合乎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