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12 期
总第 494 期
总第 494 期
财会月刊(会计)
来稿摘要
【作 者】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作者单位】
陈旭东
【摘 要】
一、可交换公司债券简介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区别在于:①发债主体不同。前者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后者是上市公司本身。②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前者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后者是发行人本身未来发行的新股。③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无摊薄收益的影响。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推出具有以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