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 663 期
【作 者】
王晓杰
【作者单位】
(辽宁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辽宁鞍山 114005)
【摘 要】
【摘要】利润表有些项目的编制需要分析总账和明细账后才能填列。对于采用财务软件记账情况下会出现编制报表取数难的问题,本文将红字记账运用于损益类账户中,能有效解决此类问题,实现账表衔接。
【关键词】红字记账 损益类账户 账表衔接
在对企业会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发现,如果仅以总账、明细账的月计数或累计数与利润表相关项目核对,会出现大多数二者不一致的情况。究其原因,除了会计核算的错误外,多数是由于损益类账户的登记问题所致。在日常会计处理中,会计人员登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简称篮字记账),在处理某些业务时应该用红色墨水记账(简称红字记账)。但在实际工作中红字使用较少,仅用于冲销错误记录和冲减暂估入账等情况。本文试图将红字记账运用于损益类账户的登记中,以使账表能够无缝衔接。
一、以红字登记核算内容单一的损益类账户
核算内容单一的损益类账户特点是在借方(或贷方)核算其主要经济业务,相反方向核算的内容是对借方(或贷方)核算内容的冲减。
1. “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贷方登记确认的收入,借方登记本期发生的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
在发生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时,依据会计准则企业通常的会计处理为:借:“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贷:“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表示冲减相应的收入。期末由总账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的金额为“主营业务收入”借贷方相抵后的差额。在用手工编制报表情况下,经过分析后尚可填列,但在运用财务软件情况下,编制报表时所涉及的取数问题难以解决。
“主营业务收入”账户贷方核算由于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减少的收入,属于销售收入的抵减项目。笔者认为,其会计分录应是: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直接以红字进行登记。如果按此进行会计处理,期末总账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的金额是“主营业务收入”贷方合计数,更能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
2. “主营业务成本”账户。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借方登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应结转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销售退回已结转的销售成本。
依据会计准则,当发生销售退回时,如商品已结转销售成本,应借:库存商品;贷:主营业务成本。按此进行会计处理,虽然符合会计准则要求,但也会发生与“主营业务收入” 账户类似问题,即借贷方合计数与业务实际不一致情况以及编制报表取数困难。
可以采取的方法是直接冲减已经结转的销售成本,会计分录为: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以红字金额登记,按此处理后,“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借方反映的合计数即是本期的销售成本,期末可直接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而不必计算借贷方的差额进行结转。
二、以红字登记核算内容多样的损益类账户
损益类账户其借贷方核算不同的经济业务,设置这类账户是为了简化核算,将经济内容类似业务合并到一个账户中。
1. “财务费用”账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借方登记发生的利息支出、相关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等,贷方登记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款利息、收到的现金折扣。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按照上述规定,实际工作中对于财务费用贷方登记的内容通常是账簿贷方金额记录与凭证一致,即凭证上记入“财务费用”贷方,账簿上也记入“财务费用”贷方。体现在账簿上,期末时要将借贷方进行对比后的余额进行结转,借方或贷方合计数反映的不是结转损益的数额,而是结转金额与借方或贷方发生额的总和。这样登记账簿的结果,通常是明细账和总账可能一致,但是二者与报表不一致,在编制报表时还需要对明细账和总账进行分析后才能填列。
因此,对于“财务费用”账簿登记,涉及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款利息、收到的现金折扣,在借方以红字登记,则借方发生额合计数是期末应结转至“本年利润”的金额,这样既可以避免财务费用结转金额的错误,又可以保持账表一致。
2. “投资收益”账户。按照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收益”账户核算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贷方登记投资收益,借方登记损失,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是“投资收益”账户借贷方差额,可能是收益,也可能是损失。编制报表时,从总账中无法获取相应数据,需要到明细账中查取。
对于投资损失可以采取的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等科目;贷:“投资收益”科目以红字登记,贷方合计数即是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的金额。编制报表时直接可以取自“投资收益”总账的贷方或借方发生额合计数。
三、应用举例
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的简要账簿为例,说明以红字登记账簿与蓝字记账的区别。
例:12月1日甲企业销售商品50 000元,由于部分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12月31日予以退回,总价10 000元。两种会计处理方式:
蓝字登记销售退回业务:
以红字登记销售退回业务(负数代表红字):
从以上账簿可以看出,在蓝字处理情况下,“主营业务收入”总账本月合计数50 000元不能作为编制利润表的依据,要结合明细账考虑。如果编制年度利润表,涉及销售退回笔数较多,要逐笔计算调整。而以红字登记的“主营业务收入”总账本月合计数40 000元可直接作为编制报表的依据,一目了然。
由于“财务费用”和“投资收益”账户借贷方核算的业务内容有差别,因此在明细账设置时其增加方应采取多栏式账页,并设置专栏,将减少方的金额以红字登记在增加方即可。由于篇幅所限,不再列示。
主要参考文献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