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4 期
总第 656 期
财会月刊(下)
业务与技术
计时工资发放中的陷阱

作  者
袁中文

作者单位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财务审计系 成都 610101)

摘  要

      【摘要】目前许多企业都采用计时工资发放标准,如果是按单一的“工时×单价”计算,不会造成员工利益受到损害。但是,如果计时工资要采用平均发放,或者设定一些条件和标准,在员工没有达到标准进行扣除时,由于计发标准和扣除标准不一致,或者偷换概念,则会使员工利益受到损害。本文结合企业实际案例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同时提出简单合理的计算方法,解决了差异问题。
【关键词】计时工资   平均发放   差异分析

      企业计时工资发放是较普遍的事情,从一般角度看,只要正确统计了工作时间,事先明确小时工资单价,是不会出现问题,但是现实未必如此,从下面的实际计时工资发放案例中你能找出问题的原因吗?
一、案例分析
例:小张是一名有专长的技术人员,被一家企业聘用,采用计时工资,工资单价50元/小时,因为企业经营的特殊性,有淡季和旺季之分,一年只需要工作10个月,分为上下半年。上半年集中在2、3、4、5、6月,下半年集中在7、8、9、10、11月,为了计算方便,规定5个月按20周算。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单位规定了半年内(即20周内)小张必须完成额定工时240小时,非工作时间小张必须留在单位等待突发的工作,但不计发计时工资以外的基本工资。企业为了让小张安心工作,淡季1月和12月享受工作月份的平均工资带薪休假。如果单位订单多,超过240小时,还是按50元/小时计酬,多干多得。但是5个月内工时不到额定240小时要按单价扣除,即扣除短欠工时×50元/小时工资。工资平均发放,半年一结算。
具体发放计算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