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31 期
总第 635 期
总第 635 期
财会月刊(上)
参考资料
【作 者】
王炳志
【作者单位】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分院 浙江湖州 313000)
【摘 要】
【摘要】本文在苏地税规[2011]13号文件的基础上,详细阐述了税前扣除凭证应具备的条件、种类及把握要点,并以案例形式说明不同情形下税前扣除凭证的认定问题,最后列举了22种常见争议凭证事项及关注重点,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规范管理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税前扣除凭证 应纳税所得额
一、问题的提出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成本费用的扣除是重点,而真实、合规、合理的税前扣除凭证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最基本的依据,也是征管实务中最常见、最混乱、最有争议的难点。凭证是税前扣除的重要依据和证明材料,而企业所得税法却没有对税前扣除凭证做出明确、详细地规定,在实际征管中难以把握。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规范税前扣除凭证,2011年11月21日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出台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苏地税规[2011]13号),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该文件是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补充和完善,是我国第一个对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进行明确并细化管理的地方性文件。
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理论研究并不多,实务操作中也相对比较混乱,且主观性较强,本文将以该文件为基础,结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