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30 期
总第 634 期
财会月刊(下)
业务分析
偿付能力不足寿险公司的估值方法修正

作  者
苏 静(博士)

作者单位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100032)

摘  要

 【摘要】 寿险公司的传统价值评估模型主要建立在偿付能力充足、永续经营这一前提假设的基础上,不能充分反映由于偿付能力不足而导致的公司整体风险与价值的变化动态,从而对寿险公司的价值和风险作出误判。针对上述缺陷,本文描述了能向报告使用者提供有用信息的估值技术应具备的属性和特征,逐一对比了可能的解决方案,提出修正风险贴现率的评估是弥补现有估值体系缺陷的可行方法。
【关键词】 偿付能力不足   寿险公司   价值评估

一、研究背景
整个寿险行业在经历了前几年的快速发展后,目前已进入转型的关键时点。当外部约束条件使得资本金实力较弱或者财务灵活度有限的保险公司难以自足并陷于困境时,制定严谨的资本规划以及对外融资成为这类问题公司彻底解决困难的现实选择。无论是通过外部股权转让、增资还是其他方式纾困,选择合适的价值评估模型来合理确定这类问题公司的价值是解决方案的关键核心,也是当前急需研究的重要课题。
寿险公司由于产品期限长等经营特性,所以财务报表中的利润和净资产项目主要反映的是现有业务的当期利润和价值,要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整体价值做出有效判断,还需要补充内含价值(Embedded Value,EV)评估做出综合分析。然而,内含价值(评估价值)评估方法主要基于偿付能力充足和永续经营的一般评估假设,缺乏对寿险公司风险的整体和动态反映,在应用到偿付能力不足的寿险公司时这一局限性更为突出,很有可能导致对公司价值与风险的误判。本文将尝试分析寿险公司现有内含价值评估的局限性,描述能向报告使用者提供有用信息的估值技术应具备的属性和特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现有内含价值评估方法予以修正的理论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