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26 期
总第 630 期
总第 630 期
财会月刊(中)
财税与金融
【作 者】
刘洪银(博士)
【作者单位】
(天津农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系 天津 300384)
【摘 要】
【摘要】本文研究认为,鉴于农业信贷具有正外部性,国家对农村银行涉农业务承担扶持义务,农村银行应该走商业性、合作性和政策性三位一体的规模化发展道路。建议国家除通过再贷款和财政贴息扶持农村银行涉农信贷外,还要将非正规金融机构引入农村金融市场,提高农村银行的市场活力。
【关键词】农村银行 政策性取向 路径选择 正外部性
一、引言
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服务的支持。由于农业的弱质性和农村处于弱势地位,农村生产要素不断向城市集中,形成城市发展的马太效应,而农村和农业发展停滞不前。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不青睐农村,尤其是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后,国有商业银行纷纷撤并县及县以下分支机构,只剩下农业银行一家,并且商业银行贷款权力上收,农业银行对农村只存不贷。农村合作基金会也被撤销,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主要的金融机构。
2003年以后,部分地区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合作性和商业性成为农村银行发展的基础。农村多元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多层次要求。在农村非农领域,基于竞争与合作的商业银行发展也许能够产生市场效率,而在农业信贷方面,农村金融的正外部性使商业银行的融资业务既不能实现效率增进也不能产生规模收益,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农村商业银行健康发展需要财政政策性补偿,国家对农村银行发展负有责任。本文从农业信贷特性入手研究农村政策性金融,试图确定农村银行发展取向和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