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19 期
总第 623 期
总第 623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作 者】
杜成芳 黄 申
【作者单位】
(西安超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西安 710075)
【摘 要】
【摘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为了能够获得正确的合并抵销分录,需要对股权投资价值的任何变化进行处理。本文根据“控制性质”以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针对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母公司持股损益的会计处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企业合并 子公司增资 母公司持股损益
股份投资的会计处理,有两类情况较特殊:一是子公司总股本不变时,母公司持股变化的会计处理,财政部通过“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公告”)的颁布给予了解决;二是子公司总股本增减变化时,母公司持股损益的会计处理,目前尚无针对性的政策文件。限于篇幅,本文仅探讨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母公司的会计处理。
一、其他股东追加投资
母公司持股损益的计算,是比较子公司股份变化后母公司所持股份在调整前后价值的变化,调整前后股份价值的计算有两种思路(假定商誉不变,故计算时不予考虑):①持股数量每股价值。如果子公司按照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同一控制)或公允价值(非同一控制)增资,则因为每股价值不变而不会生成持股损益。②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持股比例。此时,子公司配股时,因为母公司持股比例不变也不会产生持股损益。
如何处理子公司股份变化后母公司的持股损益?这会因为对该损益性质认识不同而不同:若认为是经营行为,则因影响当期损益而计入投资收益;若认为属于资本性行为,则会影响所有者权益而计入资本公积;若属于非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则还会涉及商誉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