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1 期
总第 605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换入资产成本计量应以其公允价值为基础

作  者
张子辉

作者单位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 200002)

摘  要

      【摘要】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若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不是虚增就是虚减换入资产的成本。笔者认为,只有以换入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才能客观准确地计量换入资产的成本。
  【关键词】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换入资产   成本   公允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第三条规定:“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加上相关税费,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换入资产的成本为什么不能以换入资产公允价值而非要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令人不解。我在多年的审计实践中深深体会到:若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不是虚增就是虚减换入资产的成本,只有以换入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才能客观准确地计量换入资产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