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22 期
总第 590 期
总第 590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作 者】
许庆建
【作者单位】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郑州 450053
【摘 要】
逆流交易与顺流交易是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发生的资产交易行为。前者向后者出售资产的交易是顺流交易;反之,则为逆流交易。会计准则规定:当逆流交易与顺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即有关资产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体现在投资企业或其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持有的资产账面价值中时,相关的损益在计算投资损益时应予抵消。该规定是广大会计人员公认的难题,为破解这一难题,笔者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解析:
一、原理:完全权益法
权益法是进行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的一种方法。完全权益法是权益法的一种,与其相对应的是简单权益法。完全权益法是以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且需要考虑投资双方未实现内部损益的抵消。而简单权益法是以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核算,且不考虑投资双方的未实现内部损益。 因此,逆流交易与顺流交易的会计处理是投资企业采用完全权益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