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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2011年 第 12 期
总第 580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中美财务重述制度比较—兼评两国财务重述动因及经济后果研究的相似性

作  者
万红波 陈 婷

作者单位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兰州 730000

摘  要

      【摘要】 本文通过对财务重述问题的中美异同分析,发现中美在财务重述的定义、制度的演进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在财务重述的经济后果与动因方面存在相似性,以期对我国的财务重述问题的研究提出针对性意见。
  【关键词】 财务报告   财务重述   差错更正   追溯调整

      财务报告是债权人与投资者获得企业信息的主要来源,是企业经营状况与财务信息的外在表现形式。近年来,对财务报告的重述现象越发严重。从美国来看,因为会计差错而重新编制以前年度财务报告的做法十分盛行。继安然之后,世通、施乐、阳光等著名公司相继发生财务报告重述,同时众多中小公司加入进来。美国会计总署(GAO)于2006年的统计表明:美国财务重述的公司从1997年的83家增加到2005年9月的439家,重述的公司占全部上市公司的比例由同期的0.9%上升到6.8%。从国内情况来看,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陈凌云(2006)研究表明:2001 ~ 2004年沪深两市共有886家公司发布各类补充及更正公告,平均每年大约有20%的上市公司在当年的信息披露中出现遗漏或错误。可见,中美财务重述问题的发展趋势不容乐观。Ahmed和Goodwin(2007)发现,近年来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非常重视会计滥用的危害,财务重述作为会计滥用可能的手段之一备受关注。面对诸多同类现象,本文从财务重述相关问题的中美异同比较出发,研究中美财务重述制度的演进与现状,通过对财务重述制度的发源地美国进行考察、对相关文献进行对比研究,重新定位我国财务重述文献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