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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2011年 第 12 期
总第 580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信用担保公司与商业银行的担保博弈

作  者
贺 琼(教授) 刘登金

作者单位
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武汉 430070 湖北咸宁赤壁花旗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赤壁 437300

摘  要

      【摘要】本文运用博弈理论构建信用担保公司与商业银行的担保博弈模型,分析双方在中小企业信贷融资活动中的风险、收益分担和合作条件。研究表明,在当前情况下我国信用担保公司在上述合作博弈中处于弱势选择地位,这种情况易导致合作风险及收益分担不合理,直接影响双方合作的基础。对此,本文还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键词】信用担保   担保公司   担保博弈   信贷融资   贷款风险

      信用担保公司参与到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融资活动中,有助于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消除中小企业“信贷配比”现象,提高整个信贷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商业银行与信用担保公司的合作过程实质上是一种博弈过程。
一、信用担保公司合作博弈地位分析
信用担保公司与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信贷融资活动合作风险分担方面,信用担保公司到底承担多少风险由信用担保公司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博弈决定,双方在博弈中的地位决定双方的风险分担比例,而风险分担比例将最终决定两者合作关系的发展。商业银行分散风险越多,发放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越高。假设在信用担保业务合作中,风险是可以量化的,并可以在信用担保公司与商业银行之间量化分配;假设商业银行的收益可根据所获取收益的大小划分为0(收益最小)、1(一般收益)、2(较大收益)和3(最大收益)四个档次;假设有信用担保公司参与。则商业银行发放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选择及其对应收益情况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