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02 期
总第 570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再谈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核算

作  者
宋艳敏 臧小印 赵兴梅 王 彦

作者单位
河北金融学院 河北保定 071000

摘  要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颁布后,针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止。本文就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核算的特点、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核算对企业利润及税收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几点改进会计处理的建议。
  【关键词】交易性金融资产   会计核算   公允价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CAS22)的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以交易为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了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股利或利息、期末计量及处置等业务,CAS22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企业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科目 ,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下按类别和品种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明细科目。
  一、现行会计准则中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核算的特点
  1. 体现了资产负债表观和全面收益观。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可以全面反映对企业所有者权益的贡献,体现资产负债表观。资产负债表观认为,企业的收益应该直接用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来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