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25 期
总第 521 期
财会月刊(上)
来稿摘要
增值税转型对制造企业财务的影响

作  者
陈 珩

作者单位
中国民航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  要
  一、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1. 增值税税负。在增值税转型后,进项税额的可抵扣范围扩大,因此,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增值税的实际税率降低。新增固定资产金额越大,增值税的实际税率越低,也就是增值税税负越轻。对于资本密集的制造企业,固定资产所占比重较大,增值税税负变化更加明显。增值税减少额=新增固定资产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新增固定资产金额×增值税税率。
  2.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负。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为税基计算的,按三税的7%、5%、1%和3%计算。对于制造企业,由于增值税税负大大减轻,其承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负也因此减轻。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减少额=增值税减少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计征率)=新增固定资产金额×增值税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计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