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25 期
总第 521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衍生金融工具减值的会计处理

作  者
宁勤诚 章新蓉(教授)

作者单位
重庆工商大学

摘  要
   一、会计准则关于衍生金融工具减值的会计处理规定
  衍生金融工具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①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②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条件具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约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③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对衍生金融工具减值的会计处理分为两种情况:非套期保值和套期保值。以非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金融工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