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10 期
总第 506 期
总第 506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作 者】
王虹英 金炜
【作者单位】
山东烟台
【摘 要】
一、内部研究开发形成无形资产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对于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而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享受税收优惠的研究开发支出,在形成无形资产时,确定的成本为研究开发过程中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由此产生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