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04 期
总第 500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企业捐赠、赞助业务财税处理分析

作  者
曹 芳

作者单位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摘  要
      一、捐赠、赞助资产的价值
  捐赠、赞助资产价值是双方基于市场平均价格协商一致的结果。为方便企业对外谈判,财务部门应该向办理捐赠、赞助业务的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捐赠、赞助介质的基础价格。
  不同捐赠、赞助介质的基础价格来源和计算方法不同:①货币资金,双方基本无异议,且少有杂项费用发生,捐赠价值往往等于基础价格,即对方收到的货币资金数额。②存量实物、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与市价差异很大,比如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其账面价值非常低,但若还能正常使用,市场转让的价值将大大高于账面价值。此类资产需要相关部门办理资产评估。实物或无形资产的基础价格包括评估价值、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③自产货物、服务。企业销售部门有完整的销售价格体系。自产货物、服务的基础价格就等于对外销售价格。④外购实物、无形资产和服务。当需要外购资产来对外捐赠、赞助时,为提高业务效率,可委托企业采购部门执行,其采购价格可认为是市价。外购实物、无形资产和服务的基础价格包括采购成本、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