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04 期
总第 500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试析应收票据贴现的会计处理

作  者
李传双

作者单位
杭州

摘  要
      一、应收票据贴现是否终止确认的判断标准
  应收票据贴现,是指票据持有人将未到期的票据在背书后送交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据的到期值中扣除按银行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现息,然后将余额付给票据持有人的一种融资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相关规定,如果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则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反之,如果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贴现是否符合资产终止确认的标准主要根据以下情形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