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1 期
总第 355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对未担保余值核算的解析和建议

作  者
张丽云 郭 睿

作者单位
山西财经大学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摘  要
      未担保余值是融资租赁会计中较为复杂的问题之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中关于未担保余值的定义及会计核算方法,与国际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类似。笔者认为,会计准则对未担保余值有些内容的规定不尽合理。本文试根据我国的规定和做法,对出租人关于未担保余值的会计核算进行解析,并提出建议。
  一、对未担保余值核算的解析
  1.未担保余值的涵义。未担保余值,是指租赁资产余值中扣除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以后的资产余值。资产余值,是指租赁开始日估计的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可见,未担保余值是租赁开始日估计的租赁期届满时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中对出租人的变现无人给予担保的部分,属于终值或未来价值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