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7 期
总第 373 期
总第 373 期
财会月刊(综合)
财税与金融
【作 者】
黄 朴 彭瑞铭
【作者单位】
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胜利油田油气集输公司
【摘 要】
一、合理避税的涵义
对于什么是避税,学术界有着各种不同的观点,可谓众说纷纭。从各国的法律界定和税收实践来看,合理避税的涵义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在美国,避税与偷税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避税被广泛地解释为除逃税以外的使纳税额最少的技术,人为的避税技术并不是为了经济或业务发展的需要,它与偷税紧密相连,因此应加以制止。为制止这种避税,税务当局可以对某些交易进行调整,使之在经济上更为合理,也可以使其承担惩罚性纳税义务。其他国家如芬兰、意大利、日本、墨西哥、挪威、英国、瑞典等也都对避税给出了自己的定义、看法和描述。
综观各国的观点,避税应具有以下特征:①避税是合法的或者是不违法的,这是避税与非法偷税之间的根本区别;②避税的目的是通过避免缴税、少缴税或推迟缴税等,使纳税负担最小化;③避税的手段是利用税法的不完善之处或漏洞,歪曲、滥用法律的有关规定,而且这些手段一般都经过精心计划和安排;④避税技术的应用一般应在纳税事实发生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