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7 期
总第 373 期
总第 373 期
财会月刊(综合)
改革与发展
【作 者】
秦冬梅 刘淑蓉
【作者单位】
重庆
【摘 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对证券市场进行会计监管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证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已成为管理经济的一种重要形式和手段。本文拟从投资者保护视角提出对证券市场进行会计监管的措施。
一、投资者保护和投资者侵害
投资者保护是指投资者应当受到保护,以免被误导、操纵或欺诈。目前,证券市场上对投资者的侵害主要有:
1.信息不对称对投资者的侵害。在证券市场上,投资者需要有关发行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以及盈利预测等多方面的信息,以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而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实践中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不可能达到新古典均衡状态,投资者通常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即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投资者无法辨别上市公司的优劣,可能将资金投向业绩差的公司,从而增大了投资风险。